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 申报注意事项
- 1.申报要求
- 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在塘沽区注册、经营、税收留区的企事业单位。
- 2.申报方式
- 采取自主申报与组织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均可按照项目指南自主申报,各类项目面向全区公开受理项目申报。
- 3.申请材料
- 《塘沽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塘沽区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塘沽区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和《塘沽区科技兴区项目申请书》可从塘沽科技信息网(www.tjtgkw.gov.cn)和滨海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www.tbppc.com.cn)下载。《申请书》由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明细表三部分构成,前两部分为项目申请书的必备材料;项目附件一般包含申报单位今年8月份和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前期专利、小试鉴定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合作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以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来源、知识产权归属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中,申报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和科技创新项目必须提供2007年或2008年的科技查新报告,申报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必须提供合作协议书,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必须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者相关评价证书。所申报项目在申请书、实施方案或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上述附件内容但没有附件证明材料的,项目审查时将不予确认。
各单位申报项目时,应将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加装胶圈或使用硬纸封面。《申请书》一式七份,其中二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同时,提交申请书的电子文本(要求用移动硬盘、U盘拷贝)。
- 4.申请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 5.申报单位说明
- 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均需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法人单位公章。
- 6.起始时间要求
- 为便于项目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08年3月,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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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综合计划科
联系人:陈民 周翱鹏
联系电话:66896267
传真:66896266